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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4年实验室寒假假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2-29  浏览次数:

各实验室:

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,保障校园安全、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等国家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将学校寒假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安全责任

各实验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《吉林建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和“谁管理,谁负责”的原则,加强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(特别是大型、精密、贵重仪器设备)、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管理,认真查找并消除安全与火灾隐患,确保人员、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。

二、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

各实验室负责人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、隐患整改、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,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,组织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,及时采取措施立整立改,检查重点是:

(一)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和压力容器的保管、存放情况,确保按规定管理。

(二)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完好,对存在火灾隐患须及时报告、及时消除。

(三)全面排查实验室用水、用电安全隐患,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、私拉乱接电线、仪器设备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行为。因实验要求,需连续供电的设备要有专人值守。

(四)实验室门窗是否完好,发现破损应及时报修,保证假期安全。

望各实验室认真按照工作要求,将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,切实践行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的理念,营造安全稳定的实验环境。

特此通知!



教务处    

2023年12月29日